刚刚刷抖音,看到抖音自媒体号@福州日报的一个作品,文案为“***委员建议:虚拟商品目前无法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,一旦发生纠纷,消费者可能投诉无门。。。”,也就是说,以后在直播平台打赏主播支持“无理由退货”了,作品一发立即获得近4万点赞,也算上了个热门。
直播打赏被建议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@抖音短视频
对于此作品,各位如何看待?是支持还是反对?
我看了一下评论,99%评论都是支持此条建议,然后一大批网友为“支持者”点赞,可见呼吁人之多。其中有一条评论,我反而觉得有意思,大家可以看看:
不一样的声音
在大部分呼吁落实直播打赏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评论中,出现这么一条“不一样的声音”,我觉得非常的“中肯”,原评论是这样的“说支持的,都是打赏过主播后来后悔的吧?这个正常落实到未成年人我绝对支持,你们一大帮成年人、大老爷们儿是为了白嫖人家主播一句“我某某某大哥666”,好意思吗?”。我个人觉得,简直一语中的。
最近很多关于未成年人背对家长打赏主播的新闻,引得大波网友联名声讨网络直播平台,纷纷对网络直播平台“兵刃相见”,都将过错归咎于网络直播平台监管不严,而少部分网友则比较理智:“一味的怪罪平台,难道家长没责任?”。
这些呼吁网络直播打赏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网友,目的真的单纯吗?各位怎么看? |